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怕卖房人不迁户口 不妨截点尾款施压
茂名房产网导读:怕卖房人不迁户口 不妨截点尾款施压 赵先生:我购了一套二手房,卖家承诺2009年3月底前一定将户口迁出,但现在都2009年10月底了,他的户口还在房子里,导致我们一家迟迟不能“入户”。我打电话给他 ,他不接,到他家...
赵先生:我购了一套二手房,卖家承诺2009年3月底前一定将户口迁出,但现在都2009年10月底了,他的户口还在房子里,导致我们一家迟迟不能“入户”。我打电话给他
,他不接,到他家去总吃闭门羹。请问我该怎么办?能到法院打官司吗?法院找不到他会立案吗?马律师 :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卖房者必须迁出户口。如果你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户口迁出时间、违约情形等,你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到法院起诉,要求法院认定卖房人违约,并向他主张损失和违约金。至于卖房人不知去向,法院可使用公告达的方式,不影响立案。但法院也只能判决卖房人赔偿损失,支付违约金,不能强行将他的户口迁出。此案提醒购房人,在购购二手房时,一定要多个心眼,一般来说,可用约定高额违约金、截留房屋尾款的方式,给卖房人施加压力。
蔡女士:我与别人签订二手房购卖协议,定金已经交了,但是现在对方反悔不肯交房,还说这房子是他儿媳的,他儿媳不同意卖,已经把合同撕毁。请问如果房子真是他儿媳的,我能否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?
楼先生:我想购套二手房,上周去一家中介公司询问中介费用,对方告诉我,只要付2万元“全包价”,就“不用烦了”,购房的服务费用还有代收的税费都能包含在内。请问这样做有风险吗?
马律师:有个别中介公司不明确告知购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的费用,只告知购方全部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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